新京报记者 吴为 王梦遥
据新华社报道,有名归侨、法学家、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,中国致公党的出色引导人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、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中国致公党第十一届、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,中国共产党的优良党员罗豪才同道,因病于2月12日9时02分在北京去世,享年83岁。
■ 生平
享年83岁,曾任中国致公党中心主席、最高法院副院长、北京大学副校长等职
罗豪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、最高国民法院副院长。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先容,北京大学将举办相干运动吊唁、追思罗豪才先生。罗豪才的后事将由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。
1995年6月,罗豪才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,分管行政审讯工作。他是当时中国大法官中独一的民主党派人士。
因为罗豪才的言谈诚恳活泼,说理充足,所以很受欢送。但新加坡殖民当局对提高活动严加把持。1951年4月14日,他可怜被新加坡殖民当局拘捕,监禁15个月,那时他只有17岁。
1956年,罗豪才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。在报考大学时,他在意愿表上填写的都是“北京大学”。罗豪才说:“当时有友人向我介绍法律的用途,我也感到到法律很‘厉害’,由于当年就是英国人的法律把我整的够呛,所以我也想了解懂得这个法律到底是什么意思,曾半仙?”
罗豪才的学生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回想:“罗老师作为学者、作为北大法律学系副主任和北大副校长、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、作为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、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、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,在其每一个性命阶段,都有其对中国法学理论、中国大学教导、中国法治事业不可磨灭的重大奉献。”
原题目: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逝世
罗豪才晚年还对人权理论和实践进行探索,2007年他入选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届会长。他提出要增强中国在人权方面的教育,还踊跃加入人权立法工作。
法学巨匠毕生一直实践探索
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北大法律系打算开设东南亚国家法律课程。罗豪才在新加坡曾学过印尼语,于是在1960年被学校留校任法律系助教。从助教、讲师、传授、副系主任到副校长一路走来,潜心学术,出版了一系列颇具威望的法学教材和专著。直到现在,罗豪才还不放下他的教养和学术研究,始终坚持着学者的姿势跟“教书匠”的职业习惯。
罗豪才提出要引介国度法学范畴的“软法”理论,在海内法学领域进一步将公共管理、协商民主等话题与软法建设联合。罗豪才曾说,“党内法规、规范性文件、章程等固然不借助国家强迫力,但都附属于宪法,体现了公共意志,有本人的实行机制,在实践中长期有效运作,存在法的标准性,于是咱们尝试着将其纳入法的范围来懂得、来思考。”罗豪才说。
曾是中国大法官中唯一的民主党派人士
罗豪才的祖父19岁时与乡亲结伴,远走异国他乡,先到缅甸,后移居新加坡。罗豪才的童年时代正值日本占据新加坡。
义务编纂:刘德宾 SN222
暮年开端对人权实践实际进行摸索
2005年12月8日,北京大学法学院“软法研究中央”正式成破。罗豪才以北大法学院教学身份出任核心声誉主任。作为全国第一个专门研究软法的学术机构,在罗豪才的率领下,软法中央做了大批工作,软法主题开始成为我国法学研讨的一个热门。